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于2018年12月25日就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工程保险主承保公司遴选入库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工程保险主承保公司遴选入库项目(GXJTZ[2018]081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工程保险主承保公司遴选入库项目一项
三、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四、谈判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评审地点: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层1712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建珍、吴迎芳、谢勇。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一:
名称: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96号天筑鑫城2401
成交金额:
项目情况 | 类型 |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 |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赔偿限额) | 建筑工程一切险免赔额及赔偿限额 |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额及赔偿限额 | 其他承诺 | ||
60+6+30 | 80+8+40 | 90+9+45 | |||||||
施工项目 | 高速公路 | 2.89‰ | 0 | 合计工程造价8亿以上费率0.7‰,合计工程造价8亿以下0.8‰。如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可下浮10% | 1.3‰ | 1.5‰;(路面项目1‰;路基项目1.3‰;) |
免赔: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者20%,以高者为准;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隧比低于50%的路基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每次事故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即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1.根据招标人分配业务开展工作,不自主选择。 2.按照招标人要求规范的合同条款执行。 3.接受招标人聘请的第三方参与服务工作。 4.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除招标文件规定外的保险产品并提供具有较高的优惠条件,同时提供保险增值服务。 |
二级路 | 2.5‰ | 0 | 合计工程造价8亿以上费率0.7‰,合计工程造价8亿以下0.8‰。如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可下浮10% | 1.1‰ | 1.2‰ |
免赔:①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10万或10%,以高者为准;②暴雨、洪水每次免赔5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③其他一般风险为1万元或5%,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即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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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项目 | 2.4‰ | 0 | 合计工程造价8亿以上费率0.7‰,合计工程造价8亿以下0.8‰。如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可下浮10% | 0.9‰ | 1‰ |
免赔:①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者20%,以高者为准;②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隧比低于50%的市政项目:每次事故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③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路面(含市政项目)项目: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免赔10万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即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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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隧占比超50%的高速公路项目 | 2.89‰ | 0 | 合计工程造价8亿以上费率0.7‰,合计工程造价8亿以下0.8‰。如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可下浮10% | 1.32‰ | 1.42‰ |
免赔:①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者20%,以高者为准;②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4%,以高者为准;③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即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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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 高速公路 | 2‰ | 0 | 0.8‰ | 1.1‰ | 1.2‰ |
免赔: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者20%,以高者为准;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隧比低于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每次事故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即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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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路 | 2‰ | 0 | 0.7‰ | 1‰ | 1.2‰ |
免赔: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10万或10%,以高者为准;暴雨、洪水每次免赔5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1万元或5%,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即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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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项目 | 2‰ | 0 | 0.7‰ | 0.9‰ | 1‰ |
免赔: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者20%,以高者为准;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隧比低于50%的市政项目:每次事故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金额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已高者为准;路面(含市政项目)项目: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免赔10万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即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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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隧占比超50%的高速公路项目 | 2‰ | 0 | 0.8‰ | 1.1‰ | 1.2‰ |
免赔: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者20%,以高者为准;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即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成交供应商二:
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36号
成交金额:
项目情况 | 类型 |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 |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赔偿限额) | 建筑工程一切险免赔额及赔偿限额 |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额及赔偿限额 | 其他承诺 | ||
60+6+30 | 80+8+40 | 90+9+45 | |||||||
施工项目 | 高速公路 | 2.88 | 0 | ①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0.7‰为上限:8亿以下0.8‰②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限在上述①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1.35 | 1.5‰ |
免赔额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20%:以高者为准;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隧比低于50%的路基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每次事故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及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额: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3000-5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1.给予路桥集团自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车辆等)最优惠的承保政策和承保方案。 2.给予路桥集团员工投保的车辆、家庭财产、人员意外、健康等团购价格。 3.给予投保员工享受直升机和救援服务(免费)和免费车辆年检服务等。 4.接受公估人等第三方提供的咨询服务。 |
二级路 | 2.5 | 0 | ①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0.7‰为上限:8亿以下0.8‰②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限在上述①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1.15 | 1.3‰ |
免赔额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暴雨、洪水每次免赔5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为1万元或5%,以高者为准; 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及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额: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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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项目 | 2.5 | 0 | ①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0.7‰为上限:8亿以下0.8‰②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限在上述①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0.9 | 1‰ | 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12万或都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 |
免赔额: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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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隧占比超50%的高速公路项目 | 2.88 | 0 | ①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0.7‰为上限:8亿以下0.8‰②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限在上述①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1.35 | 1.5‰ | 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每次事故13万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 |
免赔额为: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3000-5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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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 高速公路 | 2 | 0 | ①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0.7‰为上限:8亿以下0.8‰②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限在上述①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1.1 | 1.2‰ |
免赔额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20%:以高者为准;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隧比低于50%的路基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每次事故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及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额: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3000-5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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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路 | 2 | 0 | ①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0.7‰为上限:8亿以下0.8‰②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限在上述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1.05 | 1.2‰ |
免赔额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暴雨、洪水每次免赔5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为1万元或5%,以高者为准; 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及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额: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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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项目 | 2 | 0 | ①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0.7‰为上限:8亿以下0.8‰②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限在上述①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0.9 | 1‰ |
免赔额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20%:以高者为准;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桥隧比低于50%的路基项目:每次事故免赔5万元或损失金额10%;桥梁工程(含涉水桥梁)、隧道工程、桥隧比超过50%的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及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额: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2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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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隧占比超50%的高速公路项目 | 2 | 0 | ①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0.7‰为上限:8亿以下0.8‰②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上限在上述①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1.15 | 1.2‰ |
免赔额 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20%:以高者为准;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每次事故免赔1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5%,以高者为准;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免赔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累计赔偿限额为工程有效合同价,即:工程合同总价扣减暂列金或不可预见费及保费本身后的金额。 |
免赔额为: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人员伤亡:无免赔。 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3000-5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
成交供应商三:
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一号楼19层
成交金额:
项目情况 | 类型 |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 |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赔偿限额) | 建筑工程一切险免赔额及赔偿限额 |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额及赔偿限额 | 其他承诺 | ||
60+6+30 | 80+8+40 | 90+9+45 | |||||||
施工项目 | 高速公路 | 2.9‰ | 有业主清单按业主清单约定金额,没有业主清单的费用1万。 |
(1)、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费率0.7‰,8亿以下0.8‰(2)、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在上述(1)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1.3‰ | 1.3‰ |
赔偿限额:工程有效合同价 免赔额: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20%;以高者为准;2.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路基项目:每次事故免赔10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每次事故免赔额5万元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3.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 |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3000-5000万;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免赔额: 1.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2.人员伤亡:无免赔. |
1.发标全部响应,无选择。 2.同意使用采购人保险文本合同。 3.在车险、企财、团意、公众等自有资产采购项目提供成本价成交服务。 4.保险服务中同意使用第三方提供协助承理赔服务。 |
二级路 | 2.5‰ | 累计赔偿限额的1.5‰ | 1.3‰ | 1.3‰ |
赔偿限额:工程有效合同价 免赔额: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2.暴雨、洪水每次事故免赔5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3.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1万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1000-2000万;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免赔额: 1.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2.人员伤亡:无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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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项目 | 2.5‰ | 累计赔偿限额的1.5‰ | 1‰ | 1‰ |
赔偿限额:工程有效合同价 免赔额: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2.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每次事故免赔5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3.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1万或损失金额5%,以高者为准; |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1000-2000万;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免赔额: 1.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2.人员伤亡:无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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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隧占比超50%的高速公路项目 | 执行业主清单金额,不超过2.95‰ | 2.9‰ | 1.3‰ | 1.5‰ |
赔偿限额:工程有效合同价 免赔额: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20%;以高者为准;2.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每次事故免赔15万或损失金额15%,以高者为准(路基及路面项目);3.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 |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3000-5000万;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免赔额: 1.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2.人员伤亡:无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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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 高速公路 | 2‰ | 1.96‰ | (1)、以工程造价8亿划分(可以是同期招标的几个项目造价金额的合计),8亿以上费率0.7‰,8亿以下0.8‰(2)、如果同时投保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率在上述(1)的基础上可下浮10‰ | 1.1‰ | 1.2‰ |
赔偿限额:工程有效合同价 免赔额: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20%;以高者为准;2.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每次事故免赔10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路基及路面项目);3.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免赔1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 |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3000-5000万;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免赔额: 1.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2.人员伤亡:无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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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路 | 1.96‰ | 1.1‰ | 1.2‰ |
赔偿限额:工程有效合同价 免赔额: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2.暴雨、洪水每次事故免赔5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3.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1万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1000-2000万;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免赔额: 1.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2.人员伤亡:无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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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项目 | 1.96‰ | 1‰ | 1‰ |
赔偿限额:工程有效合同价 免赔额: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10万元或10%;以高者为准;2.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每次事故免赔5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3.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1万或损失金额5%,以高者为准; |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1000-2000万;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免赔额: 1.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2.人员伤亡:无免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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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隧占比超50%的高速公路项目 | 8000元 | 1.1‰ | 1.2‰ |
赔偿限额:工程有效合同价 免赔额: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30万元或20%;以高者为准;2.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塌方每次事故免赔15万或损失金额15%,以高者为准(路基及路面项目);3.其他一般风险每次事故免赔:路基项目:免赔5万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路面项目:免赔1万元或损失金额10%,以高者为准; |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3000-5000万;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0万。 免赔额: 1.其他财产损失:人民币5000元;2.人员伤亡:无免赔. |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7号路桥瑞丰大酒店27楼2706室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 0771-251925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古城路41号广西人防设计院10栋1单元1301室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18587886720
3.监督部门: 广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 0771-2519591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或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竞争性谈判文件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