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平乐县平乐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2017-GXJTGF-E007 |
招标人 |
平乐县平乐中学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4239.04平方米 |
开标时间 |
2017年3 月14日 |
开标地点 |
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乐县建设大厦六楼)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3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3月17日 |
评标结果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5.1.1(2)的规定,本次招标失败。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桂林金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刷卡签到时,其安全员张上平“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处于有效状态,刷卡未通过验证,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桂林中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刷卡通过的项目经理范建华与招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蒋荣荣不相符,视作该单位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未通过验证,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桂林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经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执行人,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3.5的规定,其投标文件无效。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平乐县诚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7889016 |